什么情况属于以假借婚恋骗取钱财的犯罪行为?
发布日期:2022-10-09 17:06:21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以婚骗财,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恋爱婚姻情感,借婚姻索取财物。犯罪分子对迫切建立恋爱情感关系、急于成婚的适婚男女,虚构结婚意愿,虚情假意地谈情说爱,与之建立情感联系,使之产生心理依赖,使受害人放松警惕,进而以结婚所需彩礼为由,索要价值数额较大(江苏省标准为6000元)的财物。受害人为了结婚委曲求全,违背自己的意愿交出钱财。犯罪分子取得或控制财物后离开受害人或者拖延拒绝结婚。犯罪分子是否已婚、是否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分子会有少量钱财支出,迷惑受害人,但这不影响诈骗犯罪的成立。
在常见婚恋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的作案步骤通常是这样的:先以QQ、微信、抖音等交友软件,主动寻找作案目标搭讪,约会见面。然后抓住受害人崇拜偶像、金钱至上及享乐心理展开攻势,在交往过程中,租用别墅、豪车,表现出“高富帅”“白富美”的形象,出人高档消费场所,甚至有一群冒充有钱人的“三五好友”配合演戏衬托。女犯罪分子有时会用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短期同居等假象迷惑、麻痹受害人。在取得充分信任后,犯罪分子便不断地索要钱财或编造理由借钱,得逞之后借故不还或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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