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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中级法院公正审理防止量刑畸轻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3 00:00:00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请求火速监督中级法院公正审理防止量刑畸轻 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 报   告            : 报告人谭某良,男,19**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县**镇**村20组。 2009年10月13日下午3时许,报告人与邻居因后窗玻璃破损及宅基地与谭某顺发生争吵。报告人取来一根铁撬棍,谭某顺在争夺铁撬棍时被击伤头部。谭某顺之子谭本亮及其亲戚王有光、王小平、王绵华闻讯后追打报告人,要求报告人为谭某顺治伤。在追打中,谭本亮、王小平等人从路旁菜地里各拔了一根木棒(丝瓜顶顶)继续追打报告人。至树林小学后的岔路口附近,王有光上前把报告人拿铁撬根的手打了一拳,夺下报告人的铁撬根。报告人继续往树林小学方向跑,跑了几步,便跌倒在地。谭本亮、王小平追上,王小平持木棒击打报告人的腰部,谭本亮持木棒击打报告人后脑勺。在赶来劝架的谭本球等人制止和劝阻下,谭本亮、王小平等人才离开。经法医鉴定,报告人的损伤已构成重伤,捌级伤残,医疗费4.6万余元。2009年10月14日,谭本亮被刑事拘留,现押洞口县看守所。拘留后,被告家属以不同方式胁迫报告人并强行要求和解。 2010年3月26日洞口县人民法院判处谭本良有期徒刑5年。4月谭本亮提起上诉。期间,谭本亮家人多次公开扬言,不管花多大的代价拉关系,也要达到谭本亮判处缓刑的目的。中级法院审理期间,合议庭人员2次到洞口找报告人要求与谭本亮和解。可谭本亮家人数次持刀并纠集社会成员到报告人姐夫家(报告人怕谭本亮家属再次伤害报告人)威胁和恐吓报告人家属,鉴于其毫无调解的诚意和悔改的表现,报告人明确不同意和解,报告人并向中院出具了不愿和解的声明。5月份,中级法院合议庭又反复多次电话或其它方式要求报告人与谭本亮和解。5月31日上午报告人到中级法院911办公室时,合议庭成员明确告知如不愿意调解,中级法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秘密的《量刑规则指导意见》判处谭本亮有期徒刑3年。民事赔偿部分,尽管谭本亮在一审时自愿赔偿11万余元,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谭本亮多赔的2万余元中院将一并予以剔除,只判赔8万余元。5月份为达到谭本亮判处缓刑的目的, 谭本亮家人用石头阻断村里的公路,胁迫村民向中级法院出具意见,要求判处谭本亮缓刑。 综上所述,洞口县人民法院的量刑尽管从轻判处了谭本亮,但念及与谭本亮系本家叔侄,报告人也未申请检查院抗诉。孰料,谭本亮家人却不惜一切代价耗巨资到处拉关系走后门,并请了一隆回籍律师希望利用律师与分管刑事的副院长系同乡关系,企图达到改判的目的。联想起中院做报告人思想工作及谭本亮家人声称耗巨资拉关系的行为,报告人不得不对合议庭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产生合理怀疑。报告人有充分理由相信谭本亮所耗的巨资已经到达或承诺到达中级法院某些人手中。今天合议庭成员在911办公室却再次要求我和解,否则将只对谭本亮科处3年有期徒刑,并只判赔8万余元损失。诚如是,将严重损害报告人的合法权益,对报告人极为不公,也等于放纵了谭本亮。同时,法院未公布的秘密文件也等于取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院的行为也干涉了谭本亮愿意赔偿的意思自治。 被告人谭本亮等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报告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在当地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如对被告人耗巨资就改判3年有期徒刑,等于再次伤害报告人。据此,特请求依法监督公正审理,防止量刑畸轻,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为感,否则受害人将上访至省市和国务院或全家住到中级法院和合议庭成员家中以防止谭本亮提前释放再次伤害报告人。   报告人:谭某良 201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