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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恢复和办好茶园学校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12 00:00:00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关于请求恢复和办好茶园学校的报告          黑田铺乡茶园村历来是全县的先进村,茶园学校是远近皆知的百年名校。以张、段两姓为主的村民,世世代代,亲上加亲,和睦相处,共同发展。     =OO一年初,张国初将军关怀家乡,拟筹资将母校茶园学校改建为希望学校,村民得知后,个个兴高彩烈,赞不绝口。然在选择校址时却发生了分歧,段姓村民认为茶园学校为百年名校,地理位置适中,教学环境好,质量高,人才辈出,应在原校址改建;张姓村民则要建到将军旧居前,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后张姓村民选在远离村民院落,环境恶劣的天师村建校;段姓村民则集资将原校舍(危房)拆除,重修新校舍。     两处校舍同时日渐建成,分岐日渐加深,矛盾日渐激化。在此关健时刻,    没有尊重绝大多数村民意见,没有以人为本,秉公行政,违反《义务教育法》,错误决断,将校舍建天师村,称为《茶天希望小学》,并撤消《茶园学校》,绝大多数村民坚决反对,学童仍留茶园学校,被迫集资聘请老师办为民校,致使问题更复杂。随后县有关行政部门无视我们多次诉求,一味强压和撒手不管,放任自流,致使村级机构瘫痪,村民的生产生活、民事刑事、皇粮国税、计划生育、国土管理等均无人过问;历来和睦相处的村民反目成仇,刀枪械斗,致伤致残,有关人员被捕外逃,妻离子散;一所公办名校变两所,一所公办,一所民办,两所都办不好,学童就学困难;家园被乱挖乱建,基本农田被毁近两百亩;非婚生育、计外生育、人口猛增一百多个;民怨沸腾, 怨声载道,影响极坏。     八年多来,村民在苦难中煎熬挣扎,内外交困,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化,生活十分困苦,渴望新生。     我们认为对茶园学校的处理是违法的错误的行为,并造成严重恶果。理由有:     一、强行撤消茶园学校,制造纠纷,扰民害民,直接毁坏了茶园村(详情同前述)。    强词夺理一再称其为整合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其实并没有减少一个学校,没有少一个教师,没有节省一分钱,反而耗消全县大量各种行政资源和数以百万计的资金;其实只是为迎合张姓个别村民的私欲,将一个位置适中,办学条件最好的村级小学,改名迁到一个不利学童就学的边远险恶处,90%的村民学童深受其害。这一破坏原有学校的合理布局,浪费国家资源,祸国殃民的行为,实属昏庸贪腐之恶作剧,造成严重恶果,理应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     二、违反((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违反《义务教育法细则》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置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等规定。撤消位置适中,靠近村民院落,便民利民,安全幽静的茶园学校,迁校于远离村民院落,安全隐患极多的险恶之处。学生要多走l~3倍路程,往返在1~3华里的坡陡、路窄、车多的烂道上,家长提心吊胆,需天天接送小孩;学校门口历来是村民放炮、炸石、烧灰处,整日炮声、飞石、尘土侵袭学生和教职工;校址干旱无水,生活困难;校址位于历来被称为鬼哭狼嚎的“道士坪”,教职工不敢居住,不安心工作。     三、违反《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和第五十二条:  (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二)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上级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等规定。强行迁校,强行撤消百年公办名校,迫使村民集资办民校,造成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低,学生负担重等恶果。     四、违反《义务教育法》第三十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的规定.茶园学校被迫民办后,    不派师资,却准许村民集资招聘不具教师资格的文化人教学,教学质量低,误人子弟,于国于民祸害无穷。     综上所述,知法犯法,错误行政,直接造成茶园村和国家的严重恶果,责无旁贷,应立即停止其错误行为,并补偿茶园村的损失。     鉴于八年来,目无法纪,无视村民疾苦,坚持错误推卸责任,一味强压和撒手不管等行径,万般无奈,今特恳请     一、责令维护法律尊严,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纠正其错误行政行为,恢复百年名校,办好公办茶园学校。     二、加强对茶园村的党政领导,还茶园村民一个和谐安乐家园。     特此报告!     报告人:黑田铺乡茶园村村民     村民签字:     联系人:段细民     电话:0739-2124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