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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什么要行贿法官?

发布日期:2018-01-29 00:00:00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上一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糜烂案的露出,13名法官涉嫌收受贿赂枉法裁判,案件触及两名副院长。随后,宜昌亦查出法官系列糜烂案,宜昌中院7人涉嫌收受律师贿赂,私分“资助款”。 湖北所发作的一系列法官糜烂案在社会上引进了激烈的轰动。不光中心领导人作出了重要批示,司法部更是接二连三地下发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标准法官和律师相互联系,维护司法公平的若干规则》更是遣词严峻,全文总共用了25个“不得”,13个“应当”来具体规则律师和法官的行为……。 律师受贿,法官受贿,虽然是少数人之行,小部分人之为,却将律师与法官的联系推到了一个极为为难的境地,使律师工作蒙羞,使法官与律师的社会公信力受到了严峻的应战。 应当说,处理好与法官的联系是律师执业行为标准的重要内容。许多国家关于律师与法官之间的行为规则得十分严厉,在美国,没有哪个律师敢向法官受贿,向法官受贿等于案件败诉。 曾有这么一个笑话:一位我国当事人请一位美国律师打官司,开庭之前当事人对律师说:“是不是要给法官打点打点或许请法官出来吃餐饭?”美国律师听了大惑不解:“你是不是想输官司啊!你要那样做,官司不必打你就输定了。”拿到判决书时,我国当事人果然赢了官司,美国律师很是古怪,他没有料到对方会输得那样惨,他问我国当事人有何窍门,我国当事人告诉他:“还不是由于我给法官送了礼。”“你给法官送礼?”美国律师瞪大了眼睛。“是的,不过不是以我的名义,而是以对方的名义。” 美国给法官送礼输官司,我国给法官送礼赢官司,这是两种文化背景下映衬出的巨大反差,也是大众对打官司到底是“打联系”仍是“打法令”疑问的答案。 宜昌法官糜烂案发后,有人想请一位未触及此案的律师谈谈涉案律师的有关情况,不想该律师竟一口拒绝:“我能够坦白地告诉你,关于这个案件我不能给你提供任何头绪,由于我还要做律师、要吃饭,你应该理解,这是干咱们这一行的游戏规则。” 这使我想起一个问题,律师辛辛苦苦赚来几个署理费,凭什么要送给法官?为什么有些律师甘心冒纪律处分乃至是刑事制裁的风险去受贿法官? 我国律师与法官同为“法令人”,有些学者乃至称律师是“在野法曹”,实际二者的位置却是“天上人间”。法官有崇高的位置、巨大的自在裁量权却享受着较低的薪水待遇,在他们眼里,律师个个都是富得流油的角色,收他们几个钱好像在他们身上拔几根毛,心安理得!律师为了与法官搞好联系,也情愿投怀送抱。由于在我国打官司很大程度上靠与法官搞好联系。就算法官不枉法裁判,他手里有自在裁量权,有玩弄各种司法程序的技巧。一旦开罪他们可谓步履维艰,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律师要一辈子与他们打交道,开罪他们无异于找死! 律师热心于与法官拉联系,有的是被法官逼出来的。该立案的不给你立案,该给你看的依据不给你看,该送达的文书不去送达,能拖便拖,能赖便赖,拿一份判决书就让你跑上十趟八趟,一个简略的案件能够给你拖上一年半载,你告他不光难以凑效,说不定会上该法院的“黑名单”,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碰了几次壁之后,你还不得学乖点,赶忙去拉拉联系。 律师热心于于与法官拉联系,有的是被当事人逼出来的。当事人在处理托付手续之前喜爱探问:你在某某法院有没有联系?你跟某某法官熟不熟,不熟?那还打什么官司?拜拜!这笔事务说不定就黄了,一笔两笔黄了也许你能明哲保身,个个当事人都抱有这种心思,你还不赶忙与法官拉拉联系? 从心里讲,假如个个法官都能秉公判案,都有英美国家法官那样的素质,绝大多数律师是不肯同他们拉联系的。律师与法官的联系是否正常,与某个当地的司法环境直接相关。我国有两百多个县没有一名律师,不是一个县的案源养不活一名律师,而是执业环境太坏,律师觉得自己的法令知识在认情面不认法令的法官眼里根本不起效果,只好跑到大一点的城市去求发展。北京有近8000名律师,现在还以每年1500人的速度添加。为什么那么多律师往北京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北京的律师执业环境比较公平,也就是说律师有机会凭自己的法令知识在哪儿混碗饭吃。 能够这么说,一个当地司法环境的好坏直接决议律师对待法官的情绪,假如事事都依法处理,法官延迟推委时律师能有个当地申述并能很快得到解决;假如法官的自在裁量权能得到合理的约束,律师的正确定见能被法官采用;假如法官能有比较高的工作素质,只需律师受贿,不论他是否有理案件一概败诉。还会有律师向法官受贿吗? 一位闻名教授在课堂上对我讲了这么一个事例。他曾署理一个案件,法官在两个小时的开庭过程中六七次跑出去电话,最后审判席上三人竟只剩下一人。法官不听署理人的定见,你辩你的,他判他的,让人有一种被耍弄的感觉,有这次阅历,他立誓不再署理案件了。教授的感觉姑且如此,律师天天与他们打交道,既不敢怒更不敢言,那是何等的无法!有这样一两次阅历,有一部分律师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我国打官司不是靠事务才能而是靠联系。所以,有一小部分律师,不是把精力放在进步事务水平上,而是热心于拉联系、搞公关,想法官的“自在裁量权”向自己这边偏一点,想法官给自己多行行方便,向法官受贿便时水到渠成的事了。 一部分律师向法官受贿是由于法官在“逼良为娼”。不可否认的是,确实有一些律师违背最少的工作道德,主意向法官受贿。他们与法官拉联系的动机很简略,那就是期望法官给自己介绍一些案源,期望法官的“天平”向他这边歪斜,帮他打赢那些法官享有自在裁量权的官司,这些人是律师中的真实“败类”。他们主动地常常性地受贿法官,整天跟在法官屁股后边转,与法官的联系现已到达“一家人”的境地。武汉某法院的法官曾称某律师为“╳狗子”,由于他整天跟在某庭长屁股后边,下班之后还帮他买米、换煤气,做所有的家务事,庭长老婆笑着说:“你就像是我家里的一条狗。”他竟毫不生气地答道:“你说我是你家里的狗我就是你家的狗”,狗子律师的姓名就这样叫开了。律师是法官家里的狗,岂有不被偏袒之理?这类律师是极少数,却败坏了整个律师工作的名誉。这帮律师是法官的“家狗”,是该整理整理他们了。 常常性受贿法官的律师毕竟是个别现象,大多数律师受贿法官只是偶尔为之。他们与法官有一些联系,当案件标的较大或当事人在处理托付手续过程中优柔寡断时,为了投合当事人的心思以便接下案件,他们往往在当事人面前自诩“路子野”,与法官的联系硬,以进步收费价码,收钱之后为了打赢官司,不吝去受贿法官。这帮律师是法官的“野狗”,也该拿起法令的大棒用力击打击打他们。 整理律师工作,假如不分析律师受贿的原因,不从整个司法准则的打环境去考虑,整理只会流于形式。处分一批有受贿行为的律师当然能够对其他律师起到震慑效果,但这毕竟是治标不治本,要想从根本上标准律师的行为,还得从准则设计上找原因。 现阶段,很多人都以为律师好像是一个富得流油的工作,香车宝马、高堂华舍、出入豪华场所就是律师日子的描写。但事实是,我国律师事务展开的好坏不是靠事务才能而是靠社会联系,就像乘公共汽车,先上去的人能找到座位,后上去的人即便你的才能再强,没有人下车腾出空位子,你就很难找到自己的座位。这就是为什么年青律师很难展开事务,很多拿了律师资格证的人不去律师事务所而跑到公司上班的原因。确实,有一部分律师是富了,如从事公司上市、企业改制、涉外法令事务的部分律师,还有一部分是有联系从事刑事案件大案要案辩护的律师。但绝大多数律师并没有富起来,如《我国律师》杂志报导西部某省的一个律师一年只要几百元的收入,连保持生计都成了问题,不得不靠放羊喂马,乃至给人打工求得生计。在武汉这样的大城市,大部分律师的收入刨去各项费用和税款,也不过三五万块钱,他们没有养老保险,没有医疗保险,没有赋闲保险,净收入乃至抵不上一个政府公务员,能够这样说,假如政府情愿让律师改变身份,回到从前领公务员薪酬的状况,保管有一半律师情愿去拿公务员的薪酬。可律师的要求比公务员要高一百倍,一个人假如想从事律师工作,首要有必要获得大学本科学历,然后参加声称“天下第一难”的律师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方可收取律师执业证从事律师工作,如此下来,前期投入就很大。但是,收取律师执业证后,并不是一片坦途,法令效劳商场由于我国特有的效劳主体多元化,底层法令效劳工作者、司法体系离退休人员、乃至是无业人员都在无约束的从事这一工作,律师找到案源谈何容易!山东一省在册的法令工作者就有6366人,他们没有注册的本钱,没有办理严厉的税收,有的乃至能够拿薪酬,他们同律师相同能够接案,律师在争案源方面能竞争过他们吗? 律师展开事务一是靠社会联系,二是靠口碑。律师承办法令事务很期望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能得到完成。可事实是,司法公平并不把握在自己的手里,而是在把握裁判权的法官手里,为了能完成自己的意图,律师往往不得不与法官拉联系。假如一个本该胜诉的官司在自己的手里输掉了,那么律师失掉的恐怕不仅是一个客户,恐怕还会失掉生计的基础。这也是律师明知向法官受贿犯法也敢向法官受贿的原因之一。 要根绝律师向法官受贿,靠酷刑酷法解决不了问题,解决问题的仅有出路是完成司法公平。有了司法公平,律师凭自己的本事吃饭,自己合理的辩护定见得到采用,合法的权益得到保证,何须向法官受贿?有了司法公平,当事人就会去找有事务才能的律师而不是去找有联系的律师,律师中就会构成一种钻事务而不是钻后门的风气,社会正义能得到更为有用的蔓延。有了司法公平,会有更多的律师站出来做“护法使者”,让法治精力在社会发扬光大。 谈到司法公平,很多人想到的是判决是否公平。实际上,程序公平有时比实体公平更为重要。赌博就是一个简略的比如,假如赌博是假的,所有的人都会有怨言,假如程序公平,输家只会怪自己的手气太坏。美国当事人输了官司很少有人怪法官,由于他输得心服口服;我国当事人输了官司首要骂的是法官,由于他从心里难以相信法官是大公无私。 司法改革应从完成司法公平入手,而完成司法公平的条件是标准法官和律师的工作行为,而不仅仅是整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