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8907390038

关于彩礼法律规定

发布日期:2023-01-31 14:40:03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一、彩礼法律规定   彩礼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中,第一点和第二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离婚彩礼离婚后彩礼能否要回   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2.收到彩礼的一方在没有和对方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不会产生消耗,也就是给付一方只有付出没有受益,那么应该返还。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一标准常常难以判定。

      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审判人员往往不敢轻易认定生活困难。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能够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往往是亲属等利害关系人,所以证明力通常不高。

         4.最后没领成结婚证的,可以要回彩礼;领了结婚证但不离婚或还没确定真要离婚的,是不能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彩礼的,即使是原来一方的家庭生活确实因此出现了困难,那也不能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