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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程序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3-01-29 13:00:03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

      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法院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

      通常情况下拘留的时间是不能够超过14天的,即使是在特殊情况之下也不能超过37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也就说,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不超过14天。

      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即在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