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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2-10-31 20:52:56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的审判制度,一审判决若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则为生效判决。若有上诉,则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再审程序是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重大瑕疵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一种非常途径。当事人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才会被裁定再审,否则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定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传判原决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只有在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情形下才可以申请再审。

特别提醒: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上诉期内无正当理由不提起上诉的,提出再审不予受理,但再审作为一种特别救济手段,应当是在当事人穷尽一切救济手段后的补充方式,故建议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要及时提出上诉,而不是在上诉期满后提出再审申请。

 

【案例 4-6】一审后未上诉,申请再审不予支持案

夏某因发热、皮疹到村卫生室(易某诊所)就诊,谢某在易某的电话指导下给夏某用药,在没有做皮试的情况下给夏某注射了头孢哌酮舒巴坦钠药物,夏某随即出现了口吐白沫、抽搐、昏迷症状,被立即送往镇卫生院抢救,并转上级医院治疗。之后,夏某到长沙、北京多家医院就诊,诊断为癫痫。村卫生室系经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集体所有制形式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办单位为该村村民委员会。夏某将易某、谢某、村卫生室、村民委员会、镇卫生院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村卫生室、谢某对夏某的诊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并判决村卫生室、易某、谢某对夏某连带赔偿二十四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夏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改判:村卫生室、易某、谢某对夏某赔偿二十六万余元,村民委员会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二审判决后,易某、谢某不服,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易某、谢某对于一审判决认定夏某的损害后果与村卫生室、易某、谢某的诊疗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并判决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并未提出上诉,应视为易某、谢某接受一审判决结果。再审程序是针对生效判决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而赋予当事人的特别救济程序,如在穷尽了常规救济途径后,当事人仍认为生效载判有错误的,可向法院申请再审。因易某、谢某二审未上诉,缺乏再审利益,对其再审请求不应予以支持,否则将变相鼓励或放纵当事人滥用再审程序,将再审程度从特殊程序异化为普通程序。对于再审中请人提出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发票没有原件、鉴定违法等问题同样基于再审申请人在一审判决后没有就此提起上诉,现申请再审不予支持,且再审申请人未提供相应证据支持其上述申请再审的理由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易某、谢某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