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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编纂一部21世纪的民法典

发布日期:2018-03-12 00:00:00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根本法,是保护公民权力的宣言书,也是处理民商事胶葛的根本根据。编纂民法典有助于处理我国民事立法中存在的彼此对立、不和谐、缺少体系等问题,保证立异、和谐、绿色、敞开、同享“五大开展理念”的落实,推进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和国家管理体系、管理才干现代化,为全面深化变革、全面依法治国、完结“两个一百年”奋斗方针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我国梦奠定坚实的原则根底。  拟定民法典的条件机遇现已老练  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两次发动民法典的拟定,但受其时历史条件的制约,均未能完结。1978年,我国开始变革敞开,民主法治建设得到注重和加强,民法典的拟定被再次提上日程。立法机关曾别离于1979年和1982年拟定了两个民法草案,但因为其时的社会经济开展水平有限,变革敞开还在“摸着石头过河”,这两部草案最终都未获经过。鉴于一次性拟定民法典的条件尚不老练,立法机关决议“从批发改为零售”,即根据轻重缓急,逐渐拟定民事单行法,并先后颁行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令。在此根底上,2002年,民法典的拟定又一次被说到议事日程。同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初次将民法典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鉴于民法典内容复杂、体系巨大、学术观点不合较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先拟定《物权法》《侵权职责法》等法令,在条件老练后再以此为根底拟定完好的民法典。时至今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现已树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令体系也现已构成,司法实践已为民法典拟定积累了丰厚的经历,民法学研讨效果丰盛,立法技能不断前进,拟定民法典的条件和机遇现已老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民法典的拟定奠定了坚实的根底。四中全会体系总结了依法治国的经历,研讨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严重问题,对依法治国进行了整体布置和全面规划,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总方针。“法令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条件。”为完结这一方针,应树立齐备的法令标准体系,而要构成齐备的法令标准体系,就必须拟定一部外在规矩体系共同、内涵价值一致、逻辑谨慎、内容全面的民法典。有用调整社会生活,统辖各个民商事法令,构成在自愿、对等、公正、诚实信用等价值指导下的,面向21世纪的科学的民法典。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立异、和谐、绿色、敞开、同享“五大开展理念”,为民法典的拟定指明晰方向。“五大开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往后更长时期我国开展思路、开展方向、开展着力点的会集表现,也是变革敞开30多年来我国开展经历的会集表现。编纂民法典将有力贯彻落实上述理念。详细而言,立异就是要经过民法典充沛保证民事主体的产权和在立异中获得的知识产权等效果,激发市场主体的生机;和谐就是要经过民法典理顺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开展,完结物质文明和精力文明的有用和谐;绿色就是要结合保护生态环境的详细需求,重新审视民法典中产业权的客体、权能、特点、用益物权、相邻联系以及征收等原则,完结物尽其用,在保护民事主体产业权力的一起,为不动产权力人设置必要的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职责;敞开就是要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国际经济的趋势,更好地选用国际通行规矩,以民法典调整买卖联系和其他产业联系,保护买卖安全和秩序;同享就是要坚持民法典的对等保护原则,充沛保护全体社会成员的人身和产业权益,完结开展为了公民、开展依靠公民、开展效果由公民同享的方针。  拟定民法典的实际需求非常火急  有无民法典是判断市场经济法令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的自愿、对等、公正及诚实信用等原则,以及民法的物权、债务等各项根本原则,都是标准市场经济最根本的法令原则,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转、健康开展的重要保证。  尽管我国现已颁行《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职责法》等重要的民事法令,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令体系也现已构成,根本涵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首要方面,但因为没有民法典,我国民事立法一直缺少体系性,不利于充沛发挥民法在调整社会生活、保证司法公正等方面的功用。  从立法层面看,法典化就是体系化,因为缺少民法典,各个民事单行法之间存在必定的抵触和不和谐。而只要编纂民法典,才干尽力消除这些不和谐现象,增进我国民商事立法的体系性。  从司法层面看,分散立法难以为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和法官供给根本的法令规矩和法令根据。迄今为止,我国现已公布了244部法令,其间近一半以上是民商事法令。但并非所有法令都应该成为裁判民商事案子的根据。在有民法典的国家,法官应该首要根据民法典来处理案子和处理胶葛。而在没有民法典的状况下,法官找法要么莫衷一是,要么非常随意。更何况,一旦我国出台许多新的民事法令,就要对之前许多的单行法规矩进行修改,据统计,仅《侵权职责法》就修改了十多部单行法有关侵权的规矩,但因为新出台的法令中并没有清晰指明其修改了哪些法令规矩,这就给法官精确适用法令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实践中呈现的“同案不同判、同法不同解”现象,许多都是因为法官挑选法条和裁判根据不同而引发的。法典化的一个重要优势在于“资讯会集”,如果有了一部民法典,就能够把法令的修改、弥补的状况都一目了然地展现出来,然后保证裁判的一致性。  从执法层面看,缺少整合的民事单行立法造成了许多法令空白,这不利于标准行政权力。在我国,因为没有民法典,许多重要民事联系的调整规矩不能经过民事法令的方法表现出来,然后留下了法令调整的空白。这些法令空白一般是经过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及地方政府公布的地方性规章予以添补的,而一些规章难免导致呈现限制公民私权,或许变相扩张行政权的现象。例如,仅房子租售一项,就有房子挂号、期房买卖、挂号存案、房子租赁法令等行政法规。而民法典则有利于标准行政权力:一方面,民法典作为根本的民事法令原则,一旦树立了公民的根本民事权力,就一起限制了行政权力的边界;另一方面,民法典的拟定,为权力清单的拟定树立了法令根底,有利于标准行政权力的行使。拟定民法典,有助于原则的科学化,为良法善治奠定根底。   拟定民法典的政治含义分外严重  民法典是法治现代化的标志,也是法令文明高度发达的表现。众所周知,国际上首要有两大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而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以颁行民法典为其重要标志。更何况,不少国家和地区都把民法典奉为公民权力的宣言和民族精力的缩影。法国、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都以其民法典作为其法治效果的重要里程碑。其间,《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颁行两百多年来,至今影响深远。拿破仑从前说:“我真实的荣耀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回忆。可是,有相同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万古流芳――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拟定一部体系完好的民法典,有助于向世人展现咱们依法治国的新形象和我国法治文明的新高度。1986年的《民法通则》在反思“文革”惨痛教训的根底上,第一次在法令上清晰宣告每个人依法享有人格权,包含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力,并第一次赋予权力人在受害之后的精力损害赔偿请求权。为此,该法在国内外被称为“民事权力的宣言书”、“个人人权的护身符”。在这一背景下,《民法通则》自身就成为我国人权保证前进的严重标志,也从立法技能层面标志着我国法治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吸收我国立法、司法和理论研讨的效果,总结法治建设经历,拟定一部面向21世纪的民法典,使咱们的民法典屹立于国际民法之林,向世人展现我国法治建设的严重效果,这自身就具有重要的政治含义。  民法典的拟定是反映变革效果、推进并引领变革进程的重要行动。迄今为止的民法典大多是在民族复兴、社会转型、国家兴起的要害阶段被拟定出来的,无论是《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仍是《日本民法典》,概莫能外。从历史经历上看,民法典能够有用反映社会变革,及时承认社会变革的效果,有用引领社会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屡次强调,凡属严重变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变革过程中,都要发挥立法的引领、推进和标准效果。民法典是对特定范畴社会对立进行和谐的根本法。在变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后,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入改变,其间有不少社会对立背面的利益抵触是个人之间的利益抵触,或许是个人利益诉求与公共利益保护之间的不和谐。在所有的部门法中心,民法是对这两种利益类型和社会对立进行和谐的最有用的法令工具。民法典的编纂,将进一步凝集变革的一致,承认变革的效果,为进一步变革供给根据,然后推进变革进程,引领变革开展,完结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才干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