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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大学生因诈骗非法拘禁被判8个月

发布日期:2018-07-09 00:00:00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黄某大学毕业后,好逸恶劳,先后诈骗、非法拘禁他人,最终被东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男,90后,大学文化。2015年5月,被告人黄某通过微信发布出售车辆的虚假信息。6月28日,黄某以卖车需要先付定金为由,骗取被害人呼某10000元人民币。案发后被告人黄某退赔了被害人呼某全部损失。   2015年10月21日,被告人黄某在东胜区安泰小区限制被害人李某、卢某人身自由6小时左右。期间,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辱骂、用镐把进行殴打、用砍刀进行恐吓、逼迫下跪等行为。案发时,被害人卢某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被害人李某对被告人黄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另查明,2014年3月6日,黄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十个月。   东胜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拘禁期间具有殴打、侮辱情节,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犯有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对未成年人实施不法侵害,且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主动退赔全部诈骗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东胜法院 吴晓春、于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