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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巡视组公布反馈邵阳情况;市纪委通报10起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07-28 00:00:00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近日,省委巡视组全面反馈了 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 邵阳的情况如何? 邵阳市委存在的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有差距。政府债务控制不严,脱贫攻坚推进不力,环保督查整改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主导权掌控不够,舆情引导能力不足。党内政治生活斗争性不强,一些干部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差。坚持好干部标准不够,存在“近亲繁殖”现象,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两个责任”压紧压实不够,巡察工作推进较慢。滥发奖金补贴、违规接待、请客送礼等问题突出,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反映强烈,工程领域廉政风险较大,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反映突出。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 新邵县委存在的问题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及时、不到位,政治规矩意识欠缺。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三大攻坚战措施不过硬。基层党组织存在松软散的问题,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政策要求执行不严格。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基层党组织督导不力。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乱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廉洁风险较大。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 隆回县委存在的问题是:县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三大攻坚战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一些干部政治规矩意识差。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有的违反程序,有的跑风漏气,“三超两乱”问题突出。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农村党员队伍老龄化严重。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担当不力。纪委“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监督执纪宽松软。乱发滥补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比较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较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依然存在。上轮巡视整改落实率较低。 武冈市委存在的问题是:政治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好。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政策法规执行不严格,“三超两乱”问题比较突出,干部档案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基层党建工作较薄弱。“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市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有宽松软现象。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较多,“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 邵阳学院党委存在的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党委领导缺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偏差,担当意识不够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的建设虚化,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干部提拔任用不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党委在处理违纪问题时有畏难情绪,纪委监督责任不到位。部分领域廉政风险较大,“小金库”问题普遍存在,工程项目管理较乱。存在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轮巡视整改没有到位。 同时 邵阳廉政网通报了 邵东、隆回、洞口、绥宁、双清 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邵东县九龙岭镇民政办原主任张林、原副主任张志刚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造成原观桥村村主任刘端喜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2012年,时任九龙岭镇观桥村村主任刘端喜等人虚造11户危房改造资料,套取并私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万元;张林、张志刚在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对申报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未按要求进行验收,导致刘端喜等人虚报的11户危改资料通过审核,张林、张志刚负有直接责任。此外,张林、张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张志刚受到留党察看、行政降级处分;2018年6月,张林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2、邵东县黑田铺镇原石鼓寨村党支部书记刘少军、村主任吴铁祥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造成村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2014年5月,黑田铺镇原石鼓寨村将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村民李某民一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验收时让不符合危房改造建房标准的“三层三间”新房通过验收,导致村民李某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此外,刘少军、吴铁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刘少军、吴铁祥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邵东县纪委监委) 1.山界回族乡陈栗村扶贫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4月27日,县驻村办对山界回族乡非贫困村陈栗村驻村帮扶工作进行督查,并反馈了基础资料存在许多问题,要求立即整改。5月17日,县纪委、县驻村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业务指导组对山界回族乡陈栗村的基础档案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部分档案依然存在逻辑差错、缺项漏项,帮扶措施不实、成效不精准、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经研究,山界回族乡党委、政府对陈栗村党支部书记陈善清、村主任丁仁乐、山界回族乡文化站站长丁训璞(扶贫队员)、文化站职工黄中平(扶贫队员)立案审查,追究纪律责任;由县纪委追究驻陈栗村扶贫工作队队长、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吴胜庭的领导责任。 2.大水田乡驻非贫困村水田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胡彭扶贫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2018年5月8日,县驻村办督查组暗访大水田乡水田村,发现驻村帮扶队员胡彭擅自离岗,违反驻村帮扶工作纪律。5月18日,县纪委、县驻村办开展扶贫工作作风“回头看”,发现胡彭依然存在对帮扶对象基本情况不熟悉,帮扶措施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经研究,由大水田乡政府对该乡计生服务站职工胡彭立案审查,追究纪律责任。由县纪委追究驻水田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副乡长王艳姣的领导责任。(隆回县纪委监委) 1.山门镇原农蔬村秘书、扶贫专干张丽霞对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张丽霞在担任山门镇原农蔬村秘书、扶贫专干期间,2014年5月,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精准识贫规定程序,擅自将本村江某夫妇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之列。2018年4月13日,张丽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花园镇农技站站长王宽云工作失职的问题。王宽云在担任花园镇农技站站长期间,工作失职,不准确掌握该镇双季稻种植示范点的基本情况和数据,导致该镇鸬鹚村种粮大户彭某2014至2016年虚报双季稻种植面积120亩,套取双季稻种植补助款56500元。2018年1月31日,王宽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黄桥镇原阴山村村主任、代理党支部书记曾丽娥扶贫工作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曾丽娥在担任原阴山村村主任、代理党支部书记期间,2014年,该村上报的贫困户名单未按规定进行民主评议,导致17户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对此曾负有直接责任,另曾丽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20日,曾丽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洞口县纪委监委) 1.关峡乡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工作人员杨明山、田祖辉和插柳村支部副书记龙宪贵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6月,杨明山、田祖辉在插柳村支部副书记龙宪贵陪同下,到关峡乡插柳村岩头片区对申请易地搬迁的13户农户进行入户调查。杨明山、田祖辉在入户调查时,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未能摸清插柳村苏某实际居住的房屋,龙宪贵帮助苏某对其实际居住的房屋进行了隐瞒,导致苏某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2017年11月,杨明山、田祖辉在对苏某易地扶贫搬迁新建房屋验收中,未能发现苏某隐瞒新建房屋未完工的事实,未按规定要求苏某在拆除旧房协议上签字和出具拆除旧房承诺书,导致苏某违规获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60000元。2018年7月,杨明山、田祖辉均受到警告处分,龙宪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   2.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再旭及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江洪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监管不力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赵江洪作为县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分管领导,在对麻塘乡洪溪村寨脚坳农村贫困户危房(D级危房或无房户)改造集中统建点项目建设中不正确履职,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该项目部分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贫困户无法按时入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关峡乡危房改造项目没有组织抽查验收,没有及时发现代建户的危房改造工程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导致代建工程老板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782937.2元。赵江洪作为分管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王再旭作为县住建局局长,主管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赵江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再旭受到批评教育处理。(绥宁县纪委监委) 火车站乡扶贫办虚报扶贫培训资金问题。2016年底,火车站乡组织开展了两次扶贫培训,两期扶贫培训实际开支7340元。培训结束后,征得分管领导(火车站乡党委副书记兼宣传统战委员)龙静同意,火车站乡农办主任兼扶贫办主任陈辉将之前扶贫办的相关工作开支放在扶贫培训开支中一起报账,金额共计18140元,虚报扶贫培训资金10800元。在报账过程中,乡扶贫专干肖刚在陈辉安排下,虚开扶贫培训餐饮票,并在虚造的扶贫培训会议场地费、报账领据等财务资料上签经手人,从而帮助火车站乡扶贫办虚报扶贫培训资金。陈辉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在扶贫培训工作中组织不力,导致非贫困群众参加扶贫培训并领取扶贫培训误工补助。 2018年7月20日,陈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调离火车站乡农办主任兼扶贫办主任岗位;龙静对乡扶贫办虚报扶贫培训专项资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肖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双清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