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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小广告”制办假证?发生交通事故意外“落网”

发布日期:2019-02-12 00:00:00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男子为获取车辆驾驶证走“捷径”,后因行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伪造假证一事也随之东窗事发。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被告人张某直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张某直心心念念能够拥有一本车辆驾驶证,在上网时被弹屏的办证小广告所吸引,后通过广告上的联系电话与卖家取得联系。在双方互加了微信后,张某直按要求将个人信息及照片提供给卖家,最终以3400元的价格获取一本准驾车型为C1的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此后张某直多次使用伪造的驾驶证件向租车行租赁车辆并驾车上路。2018年10月25日,张某直再次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向租车行租赁小轿车,在行驶至京福线某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在调查期间,公安机关发现张某直实际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场查扣了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后经公安部交通管理管理科学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张茂直使用的驾驶证系伪造。半个月后,张某直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公安机关传唤至福鼎市公安局接受调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直伪造应由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结合其自首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