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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就是给法官最好的“礼物”

发布日期:2019-02-16 00:00:00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想着过年请执行法官吃饭,送礼,让执行法官对自己网开一面什么的……这小算盘打得响,但一副手铐让被执行人认清现实,钦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告诉你:道路千万条,诚信第一条,拒执不履行,亲人两行泪。   [事出有因:合同到期不履行,失信成被执行人]   2012年8月期间,秦某因修建水泥混凝路,与材料经销商袁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袁某先提供材料对道路进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秦某再支付货款给袁某。后该路面建设工程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秦某也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之后,袁某便没有再收到过合同款项了。2015年1月31日,经袁某与秦某进行结算,秦某尚欠袁某货款423963元。后袁某虽多次催促秦某还款,但均无果,2015年8月,袁某向钦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后经钦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并经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一、被告秦某向原告袁某支付货款423963元;二、被告秦某向原告袁某支付货款利息(利息计算:以货款42396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一年期计算,从2015年1月31日起计算到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   判决给了袁某公正,也让袁某更有底气要回货款了,可没想到,秦某却对判决视若无睹,仍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无奈,2019年1月,袁某向钦南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投机取巧:躲不掉,便转向宴请法官妄图得到网开一面]   “法官,我错了,我只是想请你们吃个饭,不用将我拘留了吧……”   “被执行人秦某,我们拘留你不是因为你企图请客送礼,而是因为你无诚信,因为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另外,我们要明确告诉你,履行义务就是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我们也只接受这样的'礼物'。”   这段对话,发生在2019年1月31日下午的钦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里,执行干警黄光斌向被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秦某这样说道。   原来,是在案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黄光斌考虑到临近春节,是执行利好的时机,黄光斌迅速向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秦某通电话,敦促其立即履行法定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多次往返于银行、车管所、住建局之间,详细查询秦某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秦某一看法院动真格了,便躲了起来,但这心里也开始慌了,觉得躲是躲不掉的,遂心生一计。1月31日上午,正在办案的黄光斌突然接到了秦某的电话,秦某在电话中表示想请他吃个饭,顺便谈谈案件的情况,并希望给黄光斌置办一点年货过年。黄光斌在电话里立即明确拒绝了秦某的“好意”,让秦某直接来法院找他即可。不久后,秦某如约来到了法院。一见到黄光斌,秦某便快步向前,企图说一些好话送一点小礼让黄光斌对他手下留情,网开一面。但黄光斌不为所动,并严肃便要求秦某立即停止这种无用的行为,同时要求秦某出示身份证,核实身份信息,以便询问。   随后,便是之前的那一幕。在钦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执行干警黄光斌对被执行人秦某说法悉理,但被执行人见请客送礼这招无用后,便以无能力还钱为由拒绝履行义务。见秦某无意还款,黄光斌向主办案件的莫法官汇报后,果断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这下,秦某懵了。 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拘留   [诚信第一:积极履行义务才能过个好年]   司法拘留十五日,秦某怕了。新年是阖家团圆的日子,自己却要在拘留所里面过年,这对家人是多么的不负责,自己又是多么的难堪。于是,秦某一改往日态度,积极多方筹钱,尽可能补偿货款给袁某。2月3日,农历年二十九下午6时许,秦某通过家人将筹集到的十万元通过银行转账转到了钦南区人民法院的账户下。随后,黄光斌为他办理了提前解除拘留决定手续,既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让秦某回家和家人团聚,欢度新年。   从拘留所释放的那一刻,秦某百感交集,不停感谢着执行法官的宽厚,让他得以和家人过了一个快乐的新年,同时表示以后一定积极履行义务,绝不当失信被执行人,也绝不再干送礼这些“无用功”。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钦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全体干警在此提醒所有被执行人:诚信,是这个时代像钻石一样珍贵的东西。   来源: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