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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校园欺凌事件要“零容忍”

发布日期:2019-02-25 00:00:00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对校园欺凌事件坚持“零容忍”,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放松、舒适的学习环境,让每名学生成长成才,国家才有未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于近日公布,该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控工作。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和处置的指导手册;要进一步完善“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加强网络欺凌的预防和处置。   2017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规定得非常明确:无论发生在校园内还是校园外,只要是同学之间发生的欺负、侮辱并给其中一方造成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都属于校园欺凌事件。因此,学校不能只局限于校园里不发生打架斗殴,更不能对学生欺凌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让他们自己解决”,应全力做好防治工作。而无论“防”还是“治”,仅凭学校一己之力,恐怕既影响教学又影响效果,所以,针对校园欺凌事件,相关部门和社会都要“零容忍”。   坚持“零容忍”,要求学校及时上报,既是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督促的有效举措,又能为学校提供支持,迅速协调相关方面化解风险,把危害降到最低。学校虽然对学生的思想、性格、心理等情况非常了解,但由于各种条件所限,有的事件处理起来难度大,容易留“后遗症”;有的事件起因复杂,全靠学校自身处理,牵涉老师很大精力,影响正常教学;还有的欺凌事件涉及不同年级、班级甚至外校学生,一个学校无法处理,等等,所以,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处置的同时,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育部门,不得随意拖延甚至隐瞒不报。   校园欺凌事件,受害最大的是学生,受影响最大的是学校。由于很多中小学生的思想、心理和身体发育都还不成熟,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定型,对美丑、善恶还缺乏深刻理解,加上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容易感情用事,同学之间朝夕相处发生一些口角、一点摩擦也在所难免。尽管次数很少,但对学校、学生、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却极其恶劣。所以,对于学校而言,注重加强管理教育,明察秋毫,防微杜渐,做好防治有机结合,以防为主,显得尤为重要。   对校园欺凌坚持“零容忍”,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更没有“慢作为、不作为”的空间,既层层压实学校的主体责任,又对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对学校和学生负责,也是对国家和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