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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老套路骗走湘潭女子86万元

发布日期:2017-11-10 00:00:00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民警提醒:公检法机关不会打电话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等问题   湘潭在线11月9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明 通讯员 彭孟强)电信诈骗猖獗,市民需警惕再警惕。上月末,湘潭县的刘女士就遭遇了电信诈骗,损失86万元。11月8日,警方披露,刘女士遭遇的电信诈骗招式并不新鲜,仍然是“假冒公检法”的老套路。  “通缉令”让受害者深信不疑   “我是湘潭市通信管理局的,你在北京办了一张电话卡,涉嫌犯罪。”10月21日上午,刘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她卷入一个发送垃圾短信的案件中,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这个电话把刘女士吓得不轻,尽管觉得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很荒唐,但对方言之凿凿,她不免害怕担心。还没等缓过来,又一个北京号码打了过来。对方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民警“陆政”,陆政警告刘女士,她涉嫌“杨勇洗黑钱案”,目前已被通缉。   “我做人一向老实本分,说我被通缉,心里肯定紧张。”刘女士不敢怠慢,按照“陆政”的指示在电脑上输入其提供的网址,登录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的网站,输入编号后,就发现写有自己姓名等个人信息及照片的通缉令。   自己被通缉了,有图有真相,刘女士这次真的相信了。“陆政”很严肃地告诉刘女士,他们将冻结她的全部财产,并到湘潭县实施抓捕。见刘女士着急了,“陆政”的口吻又有所缓和:“如果你确定没有涉案,就接受资金审查,说清楚也可以。”“陆政”挂断电话后不久,一名自称“邱学强”的检察官致电刘女士,并提供了网址,要求她把银行卡、密码、“U盾”账号和密码输入,并再三叮嘱:“这是资金审查账户,转钱后3天,确定你没有涉案,这笔钱就会自动划回你的账户。如果你提前告知他人,就会涉及泄密罪,也是要坐牢的。”   眼见自己可以摆脱犯罪嫌疑了,刘女士放心地把86万元全部转给“资金审查”账户,且没有告诉家人。到了晚上7点左右,她越想越不对,跑到派出所询问才发觉自己上当了。目前,湘潭县警方正在全力侦办案件。   拿不准时,您可以拨打110咨询   民警介绍,这起案件中,犯罪分子的开场白虽然和以往假冒公检法人员的略有差别,但实质还是“老套路”。这类诈骗案的骗子通常会事先通过网络购买个人信息,分工合作,精准联系受害人,并透露他们存在违法问题,后将电话转接至所谓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编造一个罪名,让被害人误以为自己卷入了一个重大案件;同时,为了增强恐吓的效果,骗子还常常利用事先获得的被害人信息,制作虚假的通缉令,发送伪造网址让被害人查看。   而事实上,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等问题。此外,任何个人、单位、团体都没有擅自冻结、操作、使用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权利,公检法机关即便出于办理案件需要,对嫌疑人账户办理冻结,也需要相关手续,绝不会以审查财产来源的理由让对方转账。因此,市民一旦接到类似电话,都可以判定为诈骗电话;万一拿不准,可以先行挂断电话,拨打110或到就近的派出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