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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打工是幌子?男子盗窃“东家”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9-03-25 00:00:00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95后的孙某为了还信用卡和网贷,一时糊涂,竟然以在便利店打工为幌子,趁机在店内盗窃,而且他还分别在省会不同的便利店盗窃四次,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2018年7月4日孙某在省会某中介公司报名应聘一份钟点工的工作,当天孙某就来到某便利店上班。晚上,孙某趁店内另一个男员工上厕所之际,将收款盒内几百余元现金放到自己裤兜里,便赶忙离开。当另一名男员工上完厕所后发现收款盒的钱不翼而飞,便向公安机关报警。原来孙某来便利店打工的目的就是偷东西,孙某为了还信用卡和网上贷款,便想了个来钱快的活儿,以应聘便利店钟点工上岗快无基础的优势,先后自2018年3月至7月期间,在省会四家便利店盗窃财物共计价值两万余元。2018年7月7日,公安机关在一网吧内将孙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后,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