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多久(土地行政处罚办法)
发布日期:2023-05-12 09:22:25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土地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多久(土地行政处罚办法)
一、土地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多久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2年,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追诉时效是属于刑事案件的一个时效概念,而在行政法律中并不适用追诉时效,而是采用诉讼时效。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时效因行政纠纷案件而不同,如果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自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府土地征收行为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经监察部部长办公会议、国土资源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自二○○○年三月二日起施行。
土地管理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 1 )没收违法所得; ( 2 )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 3 )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 4 )罚款; ( 5 )资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 ( 6 )责令退还土地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等4种。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期限是收到处罚决定书或是自知道或是应当知道处罚决定之日起60天;提起诉讼的期限是收到处罚决定书或是自知道或是应当知道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不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下);申请行政复议后,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主动履行处罚决定的,三个月后,国土局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注意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必须。我的许多回答都涉及行政复议,你可以了解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听证程序仅适用于行政机关作出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土地违法案 件都要经过听证程序。关于土地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至今有权机关尚未作出明确界定。有 条件的地方,在处罚土地违法案件时,应尽可能地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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