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商品房装修质量和造价鉴定
发布日期:2022-11-09 12:17:23 来源于: http://www.xlaw8.cn/
精装修商品房装修质量和造价鉴定(王盼)
案情背景:某房屋业主购买精装修商品房,购买后发现该商品房存在装修质量问题,向开发商反映后,开发商对该商品房进行了整改,整改后房屋装修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前该精装修的商品房经过多次整改,现场大部分装修已被拆除或铲除,整改尚未完工。逐业主向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关于开发商的精装修商品房的装修质量问题,为了进一步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先后两次委托我所,分别对该商品房的装修质量和装修部分造价进行鉴定。
委托方: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委托内容:对某栋某室房屋的装修工程是否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标准及装修部分有关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我所确认接受委托后,指派鉴定人员两次到达鉴定现场。第一次到达现场时,该精装修的商品房已经过开发商多次整改,现场大部分装修已被拆除或铲除,现场验日整改尚未完工。勘验发现,精装房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是隐蔽工程和施工材料,原灰浆强度不足,用竹片可以铲下来,原来粘贴的瓷砖有裂缝,瓷砖出现大面积空鼓,且重新整改过程中未对其他未施工部分进行有效保护,致使装修不断出现问题,其余部分工程鉴定因整改未完成无法做出鉴定意见。第二次鉴定人员结合装修质量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对已装修部分进行测量、勒查及数据采集。日前大部分装修已拆除,可以验算合格的子分部仅有中央空调、厨房及卫生间的装修。因委托方未能提供详细的装修计价清单,我所采用市场调查法计算造价。
鉴定意见:某精装修房不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标准,需整改。在装修工程委托协议中甲方对乙方装修装修质量合格部分应该支付的费用应为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陆佰贰拾贰元捌角(¥165622.8元)乙方未完成或安装质量不合格的费用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叁仟叁佰柒拾柒元贰角(¥283377.2元);若甲方自行拆除需支付人民币壹万贰仟柒佰贰拾元(¥12720.00元)的拆除费用。
鉴定效果:我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为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合理地解决了双方矛盾,同时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保障。
附录(照片、视频资料):
1、客厅墙面已重新抹灰,地面石材板砖尚未拆除;
2、原灰浆强度不足,用手可剥离墙体;
3、阳台墙壁饰面板(砖)裂缝;
4、地面板砖空鼓;
5、壁柜门高低差;
6、未安装完成的简灯。
大庆最稳当房产律师事务所(大庆龙头房产律师)